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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制度设计破解难题——重庆市探索环保新道路实践纪实
将环保纳入市委、市政府综合决策,开展区(县)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提高各级政府对环保工作的重视度
谈起环保工作,重庆市环保局局长曹光辉最大的感受就是:“要强化环保参与综合决策的能力”,“既要让市委、市政府认可,还要让区(县)党政‘一把手’重视。”
曹光辉这话说得很有底气。近年来,重庆市历任书记、市长都强调,改善重庆环境质量要付出超过其他城市多倍的努力,需要有超前措施和系列工程。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批示一定要重视环保,并提出把重庆市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节能减排示范区。市长黄奇帆要求,绝不能有了温饱失去环保,有了小康失去健康。重庆市委、市政府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出台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
市委、市政府的重视离不开环保队伍的努力。从2000年消除燃煤型污染,到整治采矿业以及环保搬迁,到后来的蓝天行动,并顺势提出了“碧水、绿地、宁静”行动,将其写入市委决定和政府工作报告,曹光辉认为,要选择合适的时机,将环保工作的思路顺势上升为党委和政府的意志,将部门措施转变为政府行动,特别是要得到主要领导的重视。
如何让区(县)党政“一把手”重视环保工作?重庆市也有一套办法,其中,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机制功效尤为突出。这一机制要追溯到2000年,重庆市在全国率先制定了《重庆市区县党政“一把手”环境保护实绩考核暂行办法》,要求将环保纳入市委、市政府重大督察事项,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开展考核,考核结果由市委常委会审定,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重要内容。同时,开始对市级部门“一把手”履行环保职责进行考核。
十年寒暑,考核为环保工作构筑了坚实的基础。从2006年起,重庆市对考核落后的区(县)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2010年又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领导进行问责。
十年的探索,考核办法4次修订,考核指标体系经历了“思想转变—物质投入—质量改善”3个环节,可比性和可操作性不断增强,40个区(县)经济的不平衡性和特殊性也得到了充分考虑,特别是,考核指标的权重因阶段性工作重点的需要而及时调整。“避免出现区县‘一把手’重分值轻工作的情形”,重庆市环保局副局长张智奎说。
重庆市的考核指标还包括“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环境保护工作进党校”等指标,在第二次修订时,增加了“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指标,去掉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指标。“这些调整,都吸收了实践经验和教训,尽量避免考核成为‘考核环保部门工作’。前3年,考核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把手’减少了对环境执法的干预,而后来就转变为主动抓环保工作。”张智奎说。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就是一个典范。受历史和自然条件的制约,彭水县环保工作起步较晚,在2004年考核中位列倒数第一。不光彩的“第一名”发挥了大作用:县委书记兼任县环保局党组第一书记,县长任县环保委员会主任,环保局人员编制从14人增加到34人,批准成立环境监察大队。一系列的能力建设带来了环保工作的新进展,2005年考核名次上升了16个位次,2006年位居三峡库区19个区县的第9名。
由此,重庆市形成了政府领导、人大监督、部门负责、全民参与的环保工作格局和机制,从根本上为环境保护优化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制度支撑。
专设市环保督查办公室,将环评审批职能和“三同时”及验收管理职能分离,着力解决环境执法难题,创新工作推进机制
面对违法排污企业难执法、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难监管的问题,重庆市也在工作机制上下功夫:一是设立环境督查处,二是分设了环评处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处。“通过这两个部门来破解执法难题,也是创新工作推进机制的一个体现。”张智奎说。
环境督查处加挂重庆市环境保护督查办公室牌子,变政务督察的内部督察为全市督察。环境督查处处长卓吉华说:“环境督查处依托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强化对区(县)政府和市级部门的督察;依托市环委会,协调推进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依托四大行动及总量减排办公室,督察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环保四大行动和总量减排工作;依托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督察库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了全市环保工作的整体推进。”
以恒丰纸业为例。由于污水长期超标排放,督察组对企业所在地梁平县进行挂牌督办,但1个月后的督察发现,整改进展十分缓慢。于是,督察组约谈梁平县政府有关部门,在交换意见时提出,恒丰纸业污染整治必须在2010年3月31日前完成,否则,市政府将对2009年的梁平县党政“一把手”考核启动环保“一票否决”制。之后,恒丰纸业及时进行了整改。
“环评处和建管处的分设,既强化了环境准入管理,又解决了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完善了环评制度。”张智奎介绍说。
2009年7月,在机构改革中,重庆市环保局设立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处。据建管处副处长郑强介绍,建管处主要着手于管理制度的完善、技术规范的制定以及强化环保“三同时”管理等有关工作。
重庆市规定,对于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于开工前将环保设计文本、图说、风险防范措施等资料报环保部门备案,由环保部门组织专家审查。
据郑强介绍,从审查结果来看,大部分环保设计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存在较明显缺陷,需要进行较大幅度修改,更有少数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漏项,被要求重新确定工艺或者补齐漏项。
后评价制度也是建管处推进工作的重要机制。建设项目在建设或运行中出现与环评结论重大不符的负面环境影响,建设单位应对出现变化的内容进行针对性调查、分析、监测、评估,提出补救、完善或者调整的方案、对策、措施,并进一步验证原环评的有效性。“目前来看,这一制度较好地解决了项目变化带来的具体问题,成了环评制度的有益补充。”郑强说。
重庆市环保局的机构改革也带动了区(县)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积极性。在40个区(县)中,已有十余个环保局单独设立了建管科,另有一部分将环评审批职能和“三同时”及验收管理职能分离。随着即将开展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推进,重庆市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机构和能力将得到加强。
以人为本,开展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和房地产的适宜性评定,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难题,建立建设项目分类指导管理机制
为解决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重庆市对各类环境敏感目标分类保护,开展了对工业企业原址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和房地产的适宜性评定等工作。
伴随着城市化进程,重庆市主城区大量企业搬迁后的土地转为居住用地。对此,重庆市政府转发了《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原址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工业企业原址建设的项目应在环境影响评价阶段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在土地招拍挂之前明确土地修复责任主体,在开工建设前完成修复工作。
为摸清列入搬迁计划企业土地的污染状况,从2007年开始,重庆市已累计投入资金1100万元,分期调查了90家企业,基本掌握了土地污染状况,初步确定至少将有250万吨的污染土壤需要修复。
自2007年以来,重庆市已陆续启动了11家企业原址土壤治理修复工作,其中博森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是第一个通过验收的项目。目前正在实施的天原化工总厂项目,是迄今为止我国最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项目。
居住适宜性评价也是重庆市的一项新机制。据介绍,重庆市印发了《关于开展房地产类建设项目环境适宜性评定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房地产项目的环评管理中,不仅考虑项目对外环境的影响,更要考虑土壤、辐射、噪声、大气和生态环境对人居健康的影响,对居住环境适宜性进行分析及评定等级。
分类管理还体现在诸多方面。如对于化工、污水垃圾处理等易扰民项目,要求避开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居民集中区,并划定足够的卫生防护距离;对于电力通讯等涉及防辐射问题,要求项目留出防护距离和安全走廊;对于道路桥梁等生态类项目,要求绕避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并设置隔声屏障防止噪声污染。
制定系列优惠政策,促进污染企业环保搬迁,严格“按日计罚”措施,将激励与倒逼机制有机结合
“既要有激励机制,也要有倒逼机制,两种机制有机结合,才能有效推动企业开展环境整治,为环保工作各项机制做好配套服务。”曹光辉说。
激励机制在企业环保搬迁中得到了充分体现。自2001年起,重庆市开始探索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环保搬迁是其中一项重大工程,先后有5批共计165户企业纳入了搬迁计划。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113户企业搬迁。
怎样让企业心甘情愿地退出?据张智奎介绍,重庆市出台了税费征收、土地出让补偿、职工养老和医疗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其中,财税返还政策让企业休养生息,社保方面的政策让企业“卸载”,土地、迁建、环保以及电力方面费用的免交或返还政策让企业尽快获得“重生”。
第一户完成搬迁的是嘉陵化工厂。搬迁后,企业的年生产总量高达原来的两倍,成了世界上最大的高锰酸钾生产企业,单产能耗下降了28%,工业废水基本实现了零排放。
最受关注的非重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莫属。“历时3年多的环保搬迁,重钢在长寿区新址的首条4100mm宽厚板生产线已正式投产。2011年6月将实现大渡口厂区关停的目标。”重钢负责人介绍说,“重钢钢铁主业环保搬迁后,将消除重庆主城区主要工业污染源,实现核心工艺、核心技术升级换代和促进产业布局与结构调整,销售额将达到400多亿元。”
据初步统计,已搬迁的113户企业平均年销售收入比之前增长83%,平均年万元产值能耗下降64%;年削减化学需氧量8300余吨,年削减二氧化硫1.1万余吨,基本实现了“搬大、搬强、搬活、消除污染和安全隐患”的目标。
与一系列优惠政策对应的是严格的惩罚手段,按日计罚最为典型。2007年修订的《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全国首创性地提出了按日累加处罚的理念,受到了环保和法律界的关注。
数据显示,在《条例》实施后,重庆市企业被处罚后主动改正率已由4.8%提高至95.9%。重庆市共对41起拒不改正的违法排污行为实施了按日累加处罚,共罚款1500余万元。一家钢铁企业因违反产业政策,并有不正当排放行为,被处罚款10万元。然而,企业在长达23天的时间里拒不改正,最终罚金高达240万元,这是按日计罚以来开出的最大罚单。
在探索环保新道路的征程上,重庆市正在用十足的干劲奋勇前行。在一系列严密制度的保障下,重庆市的环保工作将不断开创新的局面。